目前分類:租賃 (35)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好房網News記者鍾釗榛/綜合報導

今年元月一號正式上路的新版房屋租任契約正式上路,內政部有鑑於租屋糾紛一再登上媒體版面,更成為談話節目的討論議題,於去2016年6月23日公告頒行新板房屋租賃契約書,內容將舊版租約補足許多新增條件,並針對租屋糾紛案件修訂條款,當中有關鍵二項條款,明定押金約定與返還以及修繕及改裝,以防止租屋糾紛一再發生。

新版房屋租賃契約書可在便利商店與書局購得。(好房網News記者鍾釗榛/攝影)

租屋糾紛中最常見的就是押金的金額該要付多少,以及租約到期時房東未返還押金,因此在新版房屋租賃契約條款第五條「擔保金(押金)約定返還」,特別附註擔保金(押金)最高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之總額,承租人應於簽訂本契約之同時給付出租人。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7-07-19 11:09:04 聯合報 記者黃國樑╱即時報導
  •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租房子給外國人該注意哪些事項。(圖/賣厝阿明提供)

2017/07/18 13:45文/記者葉思含整理

 

正臨租屋旺季,究竟租房子給外國人該注意什麼?賣厝阿明提供注意事項,如影印核對護照、工作證、學生證等,並留下台灣親朋好友的聯絡窗口,整理成一張圖讓你秒懂。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桃園市住宅補貼7/21開跑
106年度住宅補貼申請日期自106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為期六週),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今年除了正常上班時間(AM8:00~PM5:00)外,每日受理申請時間延長至晚上7時,讓民眾有充裕的時間送件;另民眾可直接就近到任一區公所送申請文件(AM8:00~PM5:00)。

住宅補貼申請的項目有「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臺幣4,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 ,請本市有租屋需求及購修貸款利息補貼之市民踴躍申請。

住宅發展處提醒市民,今年住宅補貼的受理申請時間是7月21日開始至8月31日止,申請時間長達六週,申請方式可採郵寄送件或親自送件,民眾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並沒有申請戶數額滿後則不再受理之疑慮。

另外住宅發展處已開發「住宅服務查詢系統」讓市民能更快速的掌握案件申請進度,若申請人在申請資料中載明手機號碼,住宅發展處將用簡訊通知申請人相關申請資訊、補件資訊與審查結果,讓市民在家就能了解申請案件進度。

有關住宅補貼詳細資訊可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內政部6月23日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且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新制上路前半年宣導期,106年1月1日生效。

2016房租新制  

 

新北二讀囤房稅修法 明年7月1日實施-中央社

新北市議會6月24日二讀俗稱「囤房稅」的「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擁供住家用房屋4戶以上,囤房稅從1.2%調升至2.4%。明年5月報稅季才開徵,新北市財政局預計將增加2.7億稅收。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6-01-27 18:13 聯合報 記者江碩涵╱即時報導

營建署表示,今年租屋服務平台你租我管試辦計畫,除辦理租賃住宅媒合業務,更免費提供民眾租屋資訊、糾紛諮詢、刊登租屋資訊,補助公益房東房屋出租予中低所得家庭之承租雙方租屋仲介費、租約公證費、獎勵公益出租人房屋修繕費用、中低所得家庭遇急難時之租金代墊協助外,並提供代管、居住關懷訪視等服務項目,以提高房東出租住宅意願,增加租屋服務平台服務量能。

相關資訊可上內政部營建署租賃資訊網站(http://houserent.cpami.gov.tw/)查詢。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6/1470444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曾經一貧如洗、曾經有一頓沒一頓,但不到10年間,陳偉民身價不但翻了好 幾番,還幫許多大老闆操盤,可以動用資金超過100億元,他是怎麼辦到的?

2011/07/15 出處:財訊趨勢特刊 第 27 期 作者:文.陳偉民 整理.王柔雅

身為房仲業者,陳偉民有自己的裝潢團隊,也幫富豪們操盤,一年賺取千萬元年薪,從房地產「投機」讓他得以脫貧,他豪氣地說:「房市還會好!」但他的真心話卻是:「房市早瘋了!」「台北市士林文林路上放眼望去看得到的老舊公寓、頂樓加蓋,我幾乎都買過!」這位說話豪氣的年輕人,是中信房屋北投明德捷運加盟店店東陳偉民。

這八年間,光靠著房地產買賣,他從一貧如洗的年輕人變成年收入至少千萬元的老闆,十足展現「投機」的威力。陳偉民除了自己當投資客,目前至少幫20位身家超過10億元的富豪操盤、投資房地產,他個人從中賺取佣金。他認為,房地產是唯一可以迅速累積財富的投資產品。

以下是他的現身告白:

我今年31歲,已經是好幾家房屋仲介店的店東。我開著賓士,去年也訂了一輛跑車;現在住在台北市天母高級社區,一樓庭院可以停3輛車。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6-01-23 14:31:07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房產專家表示,以較小單位出租,則可打敗定存,晉身為「超級包租公」。 記者游智文/攝影

房地合一稅上路,短進短出賺價差已無空間,拉高租金投報才是投資王道。房產專家表示,想要提高租金報酬率,最佳的方式就是「小單位化」。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表示,房市投資有長期收租、買賣獲利兩種模式。早先投資人以收租為主,這幾年房價年年上漲,租金卻停滯不動,投報率一再下滑,投資人因此紛紛改為操作買賣獲利。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12-25 15:25:23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大台北房價近期雖有回檔,但價格仍高,此時應該買房還是租房,困擾不少首購族。房仲專家說,購屋人可算算區域「租金房貸比」,如果高於六成,不妨考慮進場購屋。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近日出版「不買豪宅買好宅」,提出租金房貸比購屋觀念,她表示,租金房貸比就是每月租金占每月房貸的比重,比重愈高,表示租金支出費用較高,或房價相對較低,因此可以考慮買房,不然就真的是「替房東繳房貸」。

舉例來說,北市大安區目前平均租金每坪1575元,以20坪住宅來說,如果租用,每月需付租金31500元。大安區20坪住宅平均房價是1728萬元,以貸款八成、20年、2%利率來算,每月需還款69933元,租金只占房貸45%,低於五成,那麼用租的,負擔明顯相對較低。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發表於 2015-08-22

好房網News記者馮牧群/台北報導


台灣正處於高房價、租屋需求高的情況,當包租公、包租婆的民眾不在少數,房東該如何預防糾紛?面對租金亂漲、不准報稅、不准換鎖、擅闖房間等惡房東招數,房客又該如何破解?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在《好房網影響力講座》獨家解析租賃雙方權益。

蔡志雄建議租賃雙方一定要完成契約公證,既能保障權益,也不容易發生糾紛。(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5-11-28 14:43 中央社 台北28日電

為減輕租屋人負擔,內政部修改辦法,將租賃爭議申請調處案件的收費標準,從每件一律新台幣1萬5000元,改按年租金價額不同,分為4級收取,最低為3000元、最高1萬5000元。

內政部表示,考量民眾如有不動產租賃爭議,例如租金調漲、房屋修繕等糾紛,因為承租人多為經濟弱勢,為了避免申請調處造成經濟負擔,因此修改房屋租用等租賃爭議申請調處案件的收費標準,昨天在部務會議通過修正草案。

內政部指出,修正後,年租金在18萬元以下者,收取調處費用3000元;超過18萬元至36萬元以下者,收取7000元;超過36萬元至48萬元以下者,收取1萬1000元;超過48萬元者,則維持原本1萬5000元的費用。

此外,對於因地籍清理而發現登記簿所有權權利範圍空白的逕為更正登記,及主張時效完成申請不動產役權或農育權登記等所生爭議案件,皆於本次修正納入得予調處,總計共有20項調處項目,更加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內政部指出,本次調處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依「規費法」規定,報請財政部同意後發布施行。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發表於 2015-11-21 好房網News記者翁聖惠/整理報導
無論買房或租房都會有各式各樣的禁忌,不過有網友因為工作因素要到台中租屋,好不容易看到一間滿意的套房,正要跟房東租房時,卻發現地上有一張燒到「碳黑的冥紙」,讓他覺得毛毛der!
有網友好不容易找到喜歡的套房,卻發現房內有燒焦的冥紙,讓他覺得毛毛的。(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有網友好不容易找到喜歡的套房,卻發現房內有燒焦的冥紙,讓他覺得毛毛的。(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剛出社會涉世不深的年輕朋友或弱勢民眾,最怕遇到奸狡的惡房東,尤其近來惡房東事件愈演愈烈,也凸顯少數房東仗勢懂法律,欺騙了租客,最後官司也讓雙方鬧不愉快。民眾不妨透過小細節、大方向「見樹又見林」的簽約SOP,將壞房東KO。

民眾看屋應從裏到外檢視,確定沒有不合理條款再簽約。(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SOP1:留意租屋網站是否只放單獨美照,卻沒外觀、環境照 租屋網站的物件照片若「過美」,且僅有單獨1、2張,甚至有廣角、修圖效果,都是過度修飾,代表物件可能有瑕疵,此時心中應該開啟預警機制。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房客怕遇到惡房東,房東也怕租霸來搗亂!日前有媒體報導,新北市三重區1名屋主將房屋出租,等到待收回自用時,房客卻「反客為主」霸佔不遷離,演變為房東只能在外租屋。其實,為求房東、房客租屋保障,透過租約公證就能跳過訴訟程序,最快1個月便可由法院完成強制執行,將房屋取回。

房屋租賃契約公證可保障租賃雙方在法律上的權益。(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出租、承租房屋最怕遇到租屋糾紛,尤其從發存證信函催告、訴訟判決申請至等待判決結果,最少需要半年,但若雙方完成簽約後,至法院或民間公證單位進行租賃契約公證,那麼遇到糾紛時,便可直接由公權力介入。

尤其對房東而言,房客欠繳租金、租期屆滿尚未搬離租屋處,一旦租約經法院公證,可直接由法院強制執行;對房客來說,也不用擔心押金遭房東惡意扣留等問題,更尤其當契約轉變成「不定期租約」時,有公證的契約更可以《土地法》為法源,透過法院收回房屋。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不少資金不足的民眾,想要靠頂讓店面創業,最主要就是可以省下一筆裝潢與設備費用,降低門檻就能當老闆。不過,專家指出,店面會被頂讓有多種原因,例如商圈匯聚人氣的能力不佳、產品服務定位出問題甚至店面動線規劃與風水都有關,惟有改善這些缺點,才有機會以小搏大,成功穩住創業。

想要頂下店面創業成功,多項條件都得到位。(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指出,頂下店面不外乎是一項降低創業門檻的方式,不過,店面會被頂讓其中必有致命性原因。他說,這幾年捷運沿線都是熱門的金店面卡位區,售價更是直線飆升,因此租金也被墊高,只是一旦人潮不如預期,很有可能半年、8個月就頂讓,最後若再沒有接手則關店。

因此,他就建議,一定要觀察這些待頂讓店面的人潮狀況,最好是實測幾天人潮數量,進而評估未來頂讓之後的收益,也要特別留意,是否原本的店面就不符合區域商圈、消費需求,例如明明是熱炒、快餐店居多的商圈,開一家咖啡店就顯得突兀,掌握來客量的風險也會比較高。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幾乎在外學生、離鄉背井的人,都會面臨到租屋問題,尤其租屋新手更可能碰到良莠不齊的房東,甚至衍生了修繕、退租糾紛,因此看屋之際,若能篩選掉劣質租件、了解房東處理事情的態度,那麼後續發生糾紛的機率也小,因此學會看屋SOP是非常重要的事!

要租到好屋,裏外觀察都不能少。(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SOP1:網路租件看照片、文字先淘汰潛在風險物件 現在大多人租屋都透過網路租屋平台,因此物件種類五花八門,但觀察房東刊載的照片、文字內容,便略可了解房東的心態。例如,只要照片拍得完整、仔細,包含外觀、內裝都有拍攝,即可初步判定物件狀況屬中上,其次,相關資訊若能簡潔明瞭、沒有遺漏,即可近一步去看屋。 但是,若文字資訊不僅長篇大論,甚至但書寫得很仔細,就能發現這名刊載的房東懂得自保,甚至可能個性龜毛、不夠乾淨俐落,租屋也必須有房東以後可能會很囉唆的心理準備。

SOP2:看屋順道了解環境、生活圈 往物件的路上,可順道觀察生活圈、交通動線、鄰近環境,最好物件四周都要逛一圈,留意有沒有嫌惡設施,有機會的話,可順便在附近吃早餐或午晚餐,了解附近居住者的素質,也可觀察店家生意狀況,判定人口需求,假若生意較冷清,代表租屋需求可能較薄弱,也可大膽與房東議價。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租屋族經常處於弱勢立場,尤其不少房東對租金只會喊漲卻不喊降,讓不少租客得如遊牧民族,碰到房東要求漲租時就得搬家。在台北市信義區租屋的A先生,就碰到房東來收租時,口頭告訴A先生打算漲租,否則要求解約,且只願意給1個月租金做賠償,讓原本住得安穩的A先生相當困擾⋯

現在房子不好出租,房東應謹慎考慮是否要漲租。(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其實租賃市場上,若使用一般坊間販賣的制式化契約,很有可能讓房客處於劣勢,尤其「乙方若擬提前解約,押金由甲方全數沒收」此條文,就代表房東可以沒收房客的2個月押金,但以A先生案例來說,明明是房東提出解約,卻只願意給1個月租金作為賠償,明顯不合理。

因此,要讓房東、房客處於對等立場,勢必在擬定合約時,必須增列違約條款,不管是甲方或乙方皆可適用。至於避免房東漲租的斡旋方式,可由3層面切入。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早期台灣生育率暴增及大學普及化之下,不少人選擇投資大學城的不動產,許多學校更因宿舍不足,學校附近租賃市場活絡,早期的房東也不怕沒學生承租,但隨著近年少子化衝擊,房東要靠過去老派的經營模式,恐怕就容易出現空置的現象,如何挑戰每學期滿租,關鍵就是持續革新。

大學城租賃市場萎縮,房東要滿租可得多花心思。(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L小姐原本只是一般的受薪階級,在北部地區工作多年,存了一些錢,5、6年前決定返鄉工作,由於回到中南部老家居住,省下了房租,有了1筆存款的她,決定要好好理財,因緣際會之下,朋友介紹可投資大學城套房,於是她將存款作為自備款,買下1戶透天厝,並改裝學生出租套房。

深知未來少子化趨勢,大學城周邊出租市場可能更加嚴峻,她不僅給予學生優質的設備,也時時觀察周邊物件的出租狀況、租金行情,由於當時中南部房價低廉,她換算下來,每個月由租金補貼房貸之後,還有數萬元的「被動收入」,加上她上班的「主動收入」,生活負擔可說輕盈許多。

L小姐的零空置關鍵,就在於她做出租賃物件差異化,除了配備與環境管理完善之外,她還提供了獎學金,只要學生承租她的房子,並且當學期all pass就可減免租金,因願意「讓利」,同學們也會幫L小姐介紹房客,「房東獎學金」更成為很自然的口碑廣告。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租屋簽約的時候,你是否有留意需要「保證人」或「連帶保證人」呢?其實只差兩個字,後續對保證人本身卻有迥異的影響。其實,內政部提供的房屋租賃契約範本,也有「保證人」的填寫欄位,目的是為了保障房東,但坊間的租賃契約書不少是要求「連帶保證人」,此時民眾不妨與房東協議使用內政部範本,強化自己的租屋權益。

租屋要連帶保證人?可與房東協議是否有此必要性。(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什麼是保證人?根據《民法739條》,所謂保證人就是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債權人即可要求保證人做償還。保證人具有先訴抗辯權,換句話說,假設房客失蹤,你做了保證人,雖然房東會要求你清償房客欠繳的租金,但是你可要求房東在還沒針對租客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且受償之前,拒絕清償。

不過,若是做了連帶保證人,房東連向法拍聲請強制執行的程序都可跨越,直接向你討債。連帶保證人就是拋棄先訴抗辯權,換句話說,你幫朋友當連帶保證人,他欠繳租約時,房東可直接要求你負起償還責任。

房東會要求租約必須有保證人,多是對房客履行契約有疑慮,但內政部的房屋租賃契約範本也有保證人欄位,目的是保障房東,但是否需要保證人?房客也可跟房東討論。至於,若房東要求連帶保證人,對房客本身來說並沒有影響,反而是房客親友得思考,是否要成為連帶保證人?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內政部新版《不動產說明書》已經升級為須記載物件300公尺內的嫌惡設施,房屋現況的資訊透明度也比以往增加,相較之下,租屋卻沒有「租賃不動產說明書」,租屋民眾大多透過網路平台或公園鄰里佈告欄找尋物件,房客僅能多問、多看,有些隱藏的屋況是到入住後才被發現,房客要因噪音、潮濕等狀況解約,甚至會被房東刁難沒收押金。

租屋在公園綠地旁環境好,但因噪音要解約恐被房東刁難。(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買房有《不動產說明書》可了解屋況,但租屋卻僅能自求多福!尤其近幾年不少因屋況、環境導致的解約糾紛,並非看屋時就透徹瞭解。做廣告業的Cindy日前換工作而打算找新的租屋處,她假日到處看房,發現一間位於國小旁的公寓出租套房,環境不錯且租金也合理。

不久後她就與房東簽約,但入住後的第一個上班日早晨卻讓她萌生退租之意。原來,Cindy住的套房距離國小操場僅隔一條巷子,每天早上8點多便會聽到校園廣播、音樂及升旗的聲音,音量之大,讓晚睡晚起的她完全無法忍受。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