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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剛出社會涉世不深的年輕朋友或弱勢民眾,最怕遇到奸狡的惡房東,尤其近來惡房東事件愈演愈烈,也凸顯少數房東仗勢懂法律,欺騙了租客,最後官司也讓雙方鬧不愉快。民眾不妨透過小細節、大方向「見樹又見林」的簽約SOP,將壞房東KO。

民眾看屋應從裏到外檢視,確定沒有不合理條款再簽約。(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SOP1:留意租屋網站是否只放單獨美照,卻沒外觀、環境照 租屋網站的物件照片若「過美」,且僅有單獨1、2張,甚至有廣角、修圖效果,都是過度修飾,代表物件可能有瑕疵,此時心中應該開啟預警機制。

SOP2:看屋時從裡到外通通走,不要被房東時間逼迫簽約 若房東選擇夜晚,或催促物件有很多租客等待看屋,不願仔細帶你看房,也要小心簽約有詐或房屋有瑕疵。

SOP3:找個租屋好朋友,一起看屋簽約 不妨請朋友或是長輩陪同看屋簽約,也較不會被房東以時間急迫逼人簽約。

SOP4:簽約前契約帶回家看,或冷靜一段時間研究 優質的房東一定會願意讓你有契約審閱期,有些房東甚至會同意你將契約帶回家審閱,民眾簽約前也可要求房東給予審閱期,或是請房東稍微等待,自己將準備簽約的契約到附近速食店閱讀,都沒問題再簽約;也可上網查詢資料,比照內政部的官方定型化契約版本,與即將簽約內容是否有不合理之處。

SOP5:要識破不合理條款 契約內容任何條目在雙方同意後即具法律效益,因此包括水電費計算金額、違約金計算等狀況,都要仔細留意是否合理。

SOP6:拍照或錄音、調閱地籍謄本 簽約時可以錄音存證,簽約後也可立即拍照存證,民眾看屋時也可培養拍照習慣。同時,也可花費10至20元調閱建物、地籍謄本,了解房東是否為違法二房東及建物是否屬於違章。

SOP7:不應提供「保證人」、「連帶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的意思是,等同與簽約人具有同樣責任,一旦租客沒有繳房租,房東可以向連帶保證人要求支付租金,而保證人具有先訴抗辯權,雖然必須代為清償,但保證人也可以拒絕清償。只是律師邱靖貽說,許多租約也會提及拋棄先訴抗辯權,這樣仍必須代為清償,但她也說,住宅租約要有保證人條款,其實並不合理,租客碰到時,得特別小心。

SOP8:蓋騎縫章,避免房東調包租約,最好公證合約,多一分保障

SOP9:簽約點交後,記得將入住時的房間照片拍下

原文網址: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310103936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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