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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住宅補貼7/21開跑
106年度住宅補貼申請日期自106年7月21日起至8月31日止(為期六週),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今年除了正常上班時間(AM8:00~PM5:00)外,每日受理申請時間延長至晚上7時,讓民眾有充裕的時間送件;另民眾可直接就近到任一區公所送申請文件(AM8:00~PM5:00)。

住宅補貼申請的項目有「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臺幣4,000元,補貼期間為1年、「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21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20年)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最高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貸款年限最高15年) ,請本市有租屋需求及購修貸款利息補貼之市民踴躍申請。

住宅發展處提醒市民,今年住宅補貼的受理申請時間是7月21日開始至8月31日止,申請時間長達六週,申請方式可採郵寄送件或親自送件,民眾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即可,並沒有申請戶數額滿後則不再受理之疑慮。

另外住宅發展處已開發「住宅服務查詢系統」讓市民能更快速的掌握案件申請進度,若申請人在申請資料中載明手機號碼,住宅發展處將用簡訊通知申請人相關申請資訊、補件資訊與審查結果,讓市民在家就能了解申請案件進度。

有關住宅補貼詳細資訊可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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