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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21 16:19:43 聯合晚報 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內政部地政司近日公布今年第二季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糾紛急遽上升,和房屋漏水同樣以37件並列第一;東森房屋總部法務協理周秉瀛表示,要避免發生這類糾紛有「三多」訣竅:多打聽、多考慮,以及合約上多備註。

周秉瀛表示,終止委售就是屋主不想再委託某一房仲賣房子,如果是雙方簽的是一般約,當然沒問題,想停止委售隨時可停止;但如果簽專任約,時間沒到就喊卡,就會發生糾紛,仲介可能求償。

周秉瀛表示,一般約和專任約各有好處,一般約是大家都可賣,對屋主來說,有較多曝光機會;但三個和尚沒水吃,除非房子特別優,價格特別便宜,否則沒有仲介會特別照顧。另外,由於大家都可賣,都可帶看,房子也比較容易出問題。

至於專任約,雖然只有一家負責銷售,但業者多會花錢製作DM,介紹給自己的買方,效果反而比一般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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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發布科室:公寓大廈科
  • 發布日期:2015/5/4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新聞稿

發稿單位:建築管理工程處
發稿日期:104年5月4日
聯 絡 人:副總工程司 邱英哲
聯絡電話:1999轉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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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中華民國89年5月19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79453號函訂頒(中華民國89年7月1日實施)
中華民國89年7月15日台(89)內中地字第8912945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91年3月19日台內中地字第0910083123號函修訂

中華民國101年9月11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16651569號令修正壹第2點、第3點(中華民國101年10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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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為避免中國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集中於特定地區,可能造成中資炒作房地產市場疑慮,內政部將限制中國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預計今年7月1日起實施。

  • 內政部將限制中國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預計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將限制中國人民在臺取得不動產的集中度,同棟或同一社區的建物總戶數以10%為上限,預計今年7月1日起實施。

內政部表示,自2002年開放中資來臺購置不動產至2014年底止,中資經內政部許可取得不動產共181件,其中自然人取得者169件,中資公司、團體因業務需用取得者12件。

為避免中資來臺投機炒作不動產,自去年元旦起實施「中國人民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採行總量管制的數額及執行方式」,限制每年中國自然人取得土地上限為13公頃、建物400戶,年度數額有剩餘者,不再留用;長期總量土地1300公頃、建物2萬戶,長期總量及年度數額原則每半年檢討1次,截至去年底,中國取得土地共0.1525公頃、建物42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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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6 03:51:41 經濟日報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

為使青年安心成家貸款資源,能留給真正需要的年輕人,財政部修正規定,以防轉貸投資行為,限縮申請資格,2015年1月1日起,新購入六個月內的房屋,才可申請。

國庫署表示,青年安心成家貸款利率全國最低。舉例來說,若採機動利率,目前前兩年利率為1.72%,第三年起為2.02%,低於市場利率標準;只要申請者年齡大於20歲,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沒有房子,就可申請,額度最高500萬,目的在降低青年購屋壓力。

但國庫署發現,部分民眾原在民營銀行貸款購屋,由於民銀貸款利率常是「先低後高」〈初期兩、三年利率低,而後轉高),待利率轉高後,就轉貸青年安心成家貸款,以持續享有低利率優惠,將此做為理財工具。

國庫署強調,市場利率逐漸走高已是趨勢,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是相當珍貴資源,應提供給最有需要青年,而不是變成個人理財手段;因此修正規定,限縮為新購六個月內的房屋,才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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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中部辦公室
發布日期:2013-11-06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本次修正係為都市計畫於法定容積以外增加之容積種類繁多,雖個別增加容積皆訂有上限,然卻無總量累計上限之規定,致總容積有失控及影響環境品質之情形。為建立都市計畫容積總量管控機制,回歸都市計畫體系管理,增訂都市計畫法定容積放寬建築容積額度之總量累計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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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經濟日報 記者楊文琪/台北報導

台南夢時代旁的東光停車場昨天啟用,採用下挖方式建造,為停車場引進自然採光,相當節能。 記者修瑞瑩/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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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利民眾在購買預售屋時,能充分掌握停車位大小、位置、型式種類等空間資訊,內政部昨(24)日宣布,從明年元旦開始,預售屋買賣契約必須載明停車空間面積計算方式,以及其占共有部分總面積的比率,違者將會被處6萬元至150萬元罰鍰,並可以連續罰且要求限期改善。

內政部政務次長陳純敬表示,現今建築型態多元,個別建案所設計規劃共有部分的內容、位置及範圍均不盡相同,如果相關資訊沒有公開揭露,例如有的建商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上的停車空間面積與地政機關登記的不符,到底怎樣算出來的,讓消費者產生困擾,恐衍生交易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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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104-08-19

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將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之房屋、土地,如在103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或係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者,應依新制規定計算房屋、土地交易所得,課徵所得稅。為保障現行自有房屋者之權益,財政部於今(19)日核釋,個人交易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如屬被繼承人在104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者,免適用新制,仍按現行課稅規定(以下簡稱舊制)計算房屋部分之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於次年5月底前辦理結算申報。
  財政部說明,為維護法之安定性並避免影響目前已持有房地者權益,新制訂定日出條款,原則以取得日及交易日在105年1月1日以後者始納入課稅範圍,即個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房地,不論於何時交易均不適用新制,考量個人如未及出售即死亡,繼承人取得系爭房地之時點及原因並非其所能控制,允宜將被繼承人取得時點納入考量,為符合新制日出原則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轉型之立法意旨,爰核釋納稅義務人105年1月1日以後交易因繼承取得之房屋、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新制適用範圍,應依舊制規定計算房屋部分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一、交易之房屋、土地係納稅義務人於103年1月2日至104年12月31日間繼承取得,且納稅義務人及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合計在2年以內。
二、交易之房屋、土地係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納稅義務人於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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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 13:12:18 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即時報導

建案廣告不實,公平會開罰。桃竹建案廣告將建物一樓開放式停車空間登載為封閉式室內空間、以及將傢俱配置示意圖陽台部分面積標示為室內空間使用,因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今公平會委員會通過對建商以及代銷處以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通過,野村建設股及成鼎國際開發銷售新竹市新建案「常在」,在廣告將建物一樓開放式停車空間登載為封閉式室內空間,中庭登載違建涼亭等設施,公平會各處20萬元罰鍰。

坤成建設及總穎廣告銷售桃園市新建案「大溪皇品」時,於「A7傢俱配置示意圖」將陽台部分面積標示為室內空間使用,同樣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也處坤成公司15萬元、總穎公司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廣告所描述建物用途是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的重要因素,一般消費者會認定廣告內容為購屋後的現況,但難以辨別廣告所載明的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或強制拆除的風險,因而通過其廣告不實決定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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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新北市蔡姓男子在中和區買三樓公寓,裝潢時才然發現買到921地震傾斜屋,怒告前屋主、仲介和房仲公司求償。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刻意隱暪房屋傾斜暇疵,判決前屋主、仲介、房仲公司連帶賠償蔡152萬餘元。

  蔡姓男子提告指出,2012年5月經房仲公司林姓仲介介紹,以1,180萬元向王姓男子購買中和區永安捷運站附近公寓三樓房屋。裝潢時才發現房屋因921地震傾斜,經土木技師鑑定房屋向左、向後傾斜,又花錢修復房屋,去年向法院提告請求房屋折損、修復費用共194萬餘元。

  王姓前屋主辯稱,921地震後曾委由土木技師鑑定房屋向左傾斜但不嚴重,不影響日常生活,他才在房屋現況說明書勾選「未發生」,且告知林姓仲介此事,林也帶蔡看屋用尺測量天花板角度,放球在地板滾動測試傾斜度,最後依現況交屋,他沒有賠償責任。

  林姓仲介說,蔡看過房屋且知道房屋傾斜,因此價格較低廉,買屋投資,他沒有隱暪瑕疵。房仲公司說,林只是房屋仲介,房屋是否傾斜超過林的專業能力,林也無調查義務,該公司不用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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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奇摩房地產編輯部 – 2015年8月13日 上午11:51

圖說:房地合一稅即將實施,只是市場上很多說法是錯誤的喔!張欣民提供圖說:房地合一稅即將實施,只是市場上很多說法是錯誤的喔!張欣民提供

政府已經公告房地合一稅將在明年元月1日正式實施,財政部就未來課稅申報作業要點也配合對外說明了。可是現在還有很多人搞不清楚,到底房地合一稅是什麼。

更糟糕的是,現在市場上仍然有些錯誤的觀念及訊息在傳播,鼓勵你要在什麼時間點購屋,或是用哪些撇步來避稅,事實上,這些說法或觀念大部分是錯誤的,可不要輕信喔!

房地合一是重稅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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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9日 16:48 

已經擁有土地或即將購買土地的人,您不能不注意!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提出兩個關鍵日期提醒民眾,一個是8月31日 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另一個是9月22日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適用特別稅率及各種減免稅地之申請期限截止日。

 所謂納稅義務基準日,就是當年度地價稅以該基準日土地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也就是說,如果您買入土地是在8月31日 以前辦妥買賣登記的話,那今年的地價稅將由您負擔,反之,如是在9月1日以後才辦妥買賣登記,那麼納稅義務人還是原土地所有權人,地價稅在買賣中所占比重或許不高,但仍值得關心。

 另外,地價稅之申請期限截止日又是什麼呢?通常較易見的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及巷道用地、騎樓走廊用地等各種減免之土地,依照規定必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依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往前推算40日正好是9月22日,所以在這天以前提出申請,本年即可適用,如果是9月22日以後才提出申請,那就只能從明年開始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地價稅,事關權益,如符合規定者,請儘速提出申請。(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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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9日 18:39 

財政部賦稅署今天公布房地合一相關函令,為保障繼承房地的民眾權益,針對被繼承人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房地,未來繼承人出售時,如果符合自住滿6年條件,可自由選擇採舊制或房地合一新制來報稅。 

舉例來說,如果A父母在2015年6月30日取得台北市內一處房地,但同年11月過世由子女B先生繼承,B先生自住8年後出售時,就可判斷新舊制申報哪種比較有利,自由選擇報稅方式。 

根據房地合一稅制,只要是2014年1月2日取得房地且2年內出售,或2016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都屬於房地合一新制課徵範圍。但財政部指出,為考量被繼承人過世的時點不可控制,並符合新制日出原則、特銷稅轉型等意旨而發布該函令。(中時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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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今年因政府打房及市場成交量衰退,不少投資客選擇拋售出清,先跑先贏,只是仍有投資客急售物件無法出清,淪落法拍市場。房市多頭時期,好宅、壞宅任何產品都能雞犬升天享受增值,但當海水退潮時,誰在沙灘上裸泳,便一目瞭然,屋況條件不佳的產品,自然跌價空間也大。

 

房市激情已過,惟住宅條件合理的產品,消費者才會買單。(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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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課稅制明(2016)年元月開始施行後,出售自用住宅的獲利低於400萬元可享免稅;獲利超過400萬元部分,雖然要繳10%的所得稅,但如屬換屋者,財政部規定,啟用重購退稅機制時,即使售屋與重購的所有權人非為同一人時,仍然享有退稅資格。

 

財政部舉例,夫將名下的自用住宅出售後,以妻的名義買回新屋並做自用住宅使用,夫出售舊自用住宅的獲利即符合申請重購退稅或抵稅的資格,並不需要新、舊自用住宅的所有權人,都要是「夫」。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明年將會施行,明年買進的房屋在新制施行後出售;或是2014年1月2日後才買進的房屋,持有未滿二年出售者,均需適用合一課稅新制。為保障自用住宅的居住權,新制之下,出售自用住宅的獲利未達400萬元將完全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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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5 02:17:33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黃姓、鄭姓男子想買保留給身障人士的國宅,鄧姓屋主聲稱三人協議失敗但黃沒簽名,北市府都發局仍准鄧將房子轉列一般國宅售出;黃主張政府處分違法,害他喪失優先購買權,訴請國賠近五百六十五萬元,台北地院全額判准,但可上訴。

鄧姓屋主看中總面積四十四坪的松山新村國宅六樓房屋,十二年前向北市府購買,住滿八年並繳清貸款後,四年前向都發局申請賣屋;該國宅首次出售是身障者保留戶,鄧轉售也應優先賣給身障人士。

黃姓及鄭姓男子符合購買資格,兩人也有意向鄧姓屋主買房,北市府都發局二○一一年五月六日請三人自行議價後回報;五天後,鄧寄出沒有黃署名的協議不成立證明,請求把房屋轉列一般國宅獲准;房子最後以兩千一百六十萬元賣給不是身障人士的買家。

黃姓男子指控,都發局沒確保他優先購買國宅的法定程序,核准房屋轉列一般國宅售出的處分違法,侵害他的優先購買權;他判斷房屋的市價行情近兩千七百廿五萬元,扣掉成交價,他損失五百六十五萬元。

北市府都發局反駁,都發局誤信鄧姓屋主提供的協議不成立證明,才做出轉列一般國宅的處分,損害黃姓男子權利的人是鄧,不是都發局;且本件有兩人申請購買國宅,最終不一定是黃與鄧簽買賣契約,拒絕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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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8日 15:59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電話詢問在今(104)年年初將名下農地贈與自己兒子、女兒,各持分1/2,經國稅局核定免徵贈與稅,並自受贈之日起受列管5年。其子因債務問題,於該列管5年期間內,決定出售其受贈的持分農地,國稅局補徵贈與稅時,是就整筆受贈農地或僅就兒子受贈後移轉部分補徵?

該局說明,贈與人贈與單筆農地予子女2人共有時,案經國稅局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贈與稅後,受贈人於5年列管期間將其受贈的農地出售給第三人,而有未繼續經營農業生產的情形時,如要受贈人已就出售部分分割或提示全部共有人簽章的分管契約,國稅局得僅就其受贈持分的農地部分追繳贈與稅。以民眾詢問的案例而言,如果能提供該筆農地依法分割或經全部共有人簽章的分管契約等文件,則可僅就兒子持分農地未繼續經營農業生產部分追繳贈與稅。(工商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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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簡蕭羽濤/綜合報導 蘇迪勒颱風才剛遠離,又有天鵝、閃電雙颱形成,由於天鵝有侵台的可能,也讓不少民眾十分憂心。專家提醒,若民眾的租屋處在風災中受損,基本上房東有修繕責任,而房客也應盡快通知房東處理,以免損害持續擴大。

先前蘇迪勒颱風帶來狂風暴雨,導致不少房屋的屋頂都被掀起。(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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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稅」開徵後,房屋稅負輕重與持有戶數相關,其中,財政部規定,與他人共有房屋,在計算房屋戶數時,除非共有人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否則與他人共有房屋者,其各自持分部分一律按「一戶」計算,超過三戶以上即從高課徵房屋稅。

房屋課稅新制去(2014)年7月開始實施,因其針對擁有多戶房屋者課以較高房屋稅,外界亦形容此為「囤房稅」。根據新制規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擁有三戶以內房屋,均做自用住宅使時,維持按1.2%最低稅率繳納房屋稅;第四戶以上房屋或出租給他人做住家使用的房屋,稅率一律從1.5%起跳,最高可達3.6%。

由於「囤房稅」除房屋用途之外,戶數亦是決定適用稅率的關鍵因素,因此,針對與他人共有房屋如何計算戶數,財政部亦已有明確規定。財政部指出,個人所有持分共有房屋,在檢視是否符合「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第2條的戶數限制時,原則上持分共有房屋的所有權人,應分別視為各擁有一戶。

即持分共有房屋不論持分高低,各所有權人名下各自計為「一戶」,除非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分共有同一間房屋,才可以僅算為一戶。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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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昨示警,中國供應鏈(俗稱紅色供應鏈)崛起,未來三至五年對台灣威脅大於機會;他同時開出寬鬆貨幣、擴張財政、擴展東南亞市場三帖藥方,以因應經濟成長動能走緩,並留給外界九月可能降息的想像空間。 

整理近5年來政府打房重要措施

一、99年6月、99年12月、101年6月、103年6月中央銀行階段選擇性信用管制

二、100-06-01 財政部施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三、101-08-01 內政部施行實價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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