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0 07:32:33 世界日報 編譯宋凌蘭/綜合8日電
不怕房子賣不掉,幾大招教你重新吸引買家興趣。 圖/報系資料照
在一個強勁的房市,如果房子定價恰當、狀況良好,應在上市頭六周就可賣掉。如果賣不掉,很多賣家會感到挫折,特別是若經紀人開始鼓吹降價。
在一個強勁的房市,如果房子定價恰當、狀況良好,應在上市頭六周就可賣掉。如果賣不掉,很多賣家會感到挫折,特別是若經紀人開始鼓吹降價。
2015/09/10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明年上路,試算系統首度出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昨(9)日表示,房地合一稅正式上線,方便民眾自行試算新制房地合一稅的稅額,民眾只要上網輸入必要條件,就能享有政府幫忙算稅額的貼心服務。
文/林奇芬
房地產的景氣循環,遠比股市要長得多,動輒10年以上的多頭、10年以上的空頭。買屋不如租屋,正是現階段你可以採取的策略。
我還記得1999年我在Smart雜誌工作時,我們製作了一個專題「買屋不如租屋」,當時台灣房市已歷經近10年修正,卻還看不到曙光。房市低迷、房價低檔盤旋、房租比房貸便宜,那時,買屋顯然不是個聰明的選擇。
不過這個情況到2003年之後,開始改變了。2003年歷經SARS風暴,股市暴跌、房地產也跳樓大拍賣,恐慌性殺出後,反而讓房市落底,開始展開回升行情,並一直持續到2014年,總計11年多頭時光,房價漲幅至少一倍以上。
從1989年高峰到2003年谷底,上波房市修正期長達14年,從2003到2014年房市多頭行情啟動,時間長達10年之久。房地產一次景氣循環的時間,比經濟景氣、股市多空要更長得多。因此,這波房市下修,不用擔心一、二年內可以完成。
財政部規定,納稅人訂立不動產移轉契約,向稅捐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或契稅時應貼繳印花稅,一旦契約在向地政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前,因故解除時,已繳納印花稅除「適用法令錯誤」或「計算錯誤」外,不得申請退還。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訂立移轉契約時,要事先考慮清楚,以免移轉不成,已納稅款將無法追回。
房地合一新制明(2016)年施行後,換屋重購退稅機制管制趨嚴。適用新制的房產在申請重購退稅後,五年內再行移轉或改變做非自用住宅使用,原先申請的退稅款將被全數追繳;適用舊制的房產,取得因重購退還的已納所得稅款後,則無後續管控的追繳機制。
舉例來說,甲在2016年購入A屋做自用住宅使用,隔年出售A屋,繳納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50萬元。不久,甲再在2018年買B屋,且B屋的買價高於A屋,符合重購退稅要件,甲獲准退還重購自用住宅前出售A屋所納的50萬元所得稅。
北市因應房屋稅條例第5條修正提高非住家用房屋稅率,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配合修正「臺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於103年11月3日公布,自103年7月1日起施行,適用於104年開徵之房屋稅。經實施後檢討,為期課稅更合理公平及簡化稽徵作業,北市府將提案就特殊情形的住家用房屋明訂單一稅率,且不納入該市非自住的其他供住家用房屋戶數計算。
台北市稅捐處表示,為合理課稅及因應稽徵實務需要,已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第4條稅率相關規定,明訂下列非具囤房性質及公同共有房屋,採單一稅率:
一、為鼓勵私人多餘閒置住宅釋出,並減緩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壓力,增訂出租予符合本市社會住宅承租資格者供住家用房屋的稅率為1.5%。
二、為鼓勵企業及公營事業提供勞工宿舍以照顧其勞工,參照土地稅法第17條第2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的精神,增訂其適用的房屋稅率為1.5%。
想買房子?除了直接看房子想必大家都會比個價,不過超過一○六萬筆的實價登錄,卻遭外界批評宛如「虛價」,主要就是並不是每一筆交易都有呈現,加上許多人會看卻不懂,導致一個路段一差可能好幾萬,其實房仲業者表示,查出真正價格並不難,掌握「置中」「特殊」「時間」三口訣,別懷疑每坪少了50萬,不是不可能!
一般人進入實價登錄,首先當然就會鍵入想買的區域,但是路段、屋齡、樓層、面積....這麼多條件,怎麼看怎麼比呢?
第一個口訣「置中」 專家說靠這個口訣,就可以省下許多冤枉功夫,因為排除最高及最低行情,不僅免除了可能出現的「假登錄」,也讓自己知道可殺價的條件,但是別忘了多數屋主仍舊希望自己房子賣高,所以拿出中間價格帶,也可讓雙方了解那一個路段條件相近房屋的行情水準。
第二個口訣「特殊」 如果看到「偏離市場」的價格,別忘了看看備註欄,內政部地政司解釋,除了一般交易行為之外,至今還是有不少親友交易、贈與、民俗風情等特殊案,這個時候別太高興,因為此類型資訊通常會在備註欄加註。
房市現在「水清無魚」,多頭總司令顏炳立斷言,房市恐緩跌10年,連台經院都示警,房價將面臨3~5年的價格修正。部分民眾看準時機想進場買房,無奈卻漫天砍價,導致「煮熟的鴨子飛了」,專家建議,儘管這時買房,議價空間增加,但還是得掌握幾點技巧,才能趁著低檔順利成交。
儘管房價出現鬆動,但專家建議,千萬不要胡亂殺價,否則就是把機會白白讓給了別人。「買房就從房價的7折開始殺」,有民眾遵照房產專家的建議,結果卻嘔死了。天時地利不動產總經理張欣民在其部落格分享,有朋友聽從專家的建議,直接大砍價格,也不肯聽房仲的建議加點價,結果看中的房子就被別人以稍高的價格買走了。
張欣民表示,買方不願買在高點想多殺價,但多數賣方並不急著「跳樓大拍賣」,因此上述的情形便一再上演,但這時候想買房,議價還是不能馬虎,必須掌握幾點技巧。
首先,要多比較實價登錄資訊,特別是近3年內完工的新成屋。以美河市為例,每坪最高價可到64萬,最低則是27萬,同個社區可能因樓層、不同棟,1坪有30幾萬的落差,如果能實際了解,就能明確掌握殺價的空間。
朴子市洪先生問:繼承人之一已按應繼分繳納遺產稅,對於其他繼承人尚未繳清遺產稅是否仍負有納稅義務?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答覆:遺產稅納稅義務人如為繼承人,且繼承人為兩人以上時,可依規定向國稅局申請按法定應繼分分單繳納,惟在遺產分割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全體公同共有人對應納稅捐仍負連帶責任,故如繼承人之一依法申請按應繼分分單,經國稅局核准,並就該分單稅款繳納完竣後,對尚未繳清遺產稅,仍負有連帶納稅義務責任。籲請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儘速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避免逾期未繳納,遭移送行政執行,並加徵滯納金及利息。
發表於 2015-09-05 好房網News記者陳佑婷/整理報導
全台房屋交易量萎縮,住過的老舊公寓更是不好賣,如果此時想換屋,一定得把舊公寓賣掉怎麼辦?專家建議,除了將房屋門面打理好之外,所有房屋瑕疵修繕都留下紀錄,再以合理價格開價,一定能夠順利成交。
老舊公寓不好賣,專家分享脫手秘技,保證順利成交。(好房網NEWS記者林美欣攝影)
根據永慶房屋調查,全台8月中古屋交易量縮13%,買氣冷颼颼,那麼又老又舊的公寓,要怎麼賣個好價錢?房市專家Sway在新聞節目中建議,首先要自費將公寓一樓大門修好,樓梯間也重新粉刷乾淨,保持一個好賣相。
房產專家Sway建議先自費裝修門面,並記得留下房屋修繕紀錄。
房客退租時,未將住房打理乾淨,房東如何因應?華諮處房屋理財教育部日前表示,房東可在房客租約到期最後一天,交還鑰匙時進行驗收,如房客未做好基本的清潔工作,可請房客打掃,或建議請清潔人員代勞,事後,房東再將清潔費用從訂金中扣除。
芝加哥租客權益規定,房東應在租客搬走後45天內,退回租客的押金,但可能扣除未付租金或租客造成的非自然耗損所需維修費用。華諮處房屋理財教育部主任陳麗君表示,他們最常接到有關非自然耗損的損毀,就是租客抽菸將地毯燒出個洞,或是菸頭將桌面燒出痕跡。
陳麗君指出,房東在租客搬走後的30天內,應以書面通知租客造成的損毀,並報上實際或估計維修成本。但房東不能向租客收取自然耗損的維修費用,如爐頭老舊不堪使用等。
有關退租時的清潔問題,芝加哥租客權益中並沒有明文規定,房東可建議租客打掃乾淨,如果租客不願意,再建議請清潔人員打掃,房東需有具體的清潔費用收據,再從押金中扣除,但這是不成文的規定。
一、國人透過經紀業購置國外不動產,如發生交易糾紛,而可歸責於國內經紀業之事由者,得檢附具體個案資料送請經紀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查明處理;並得向經紀業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消費者服務中心、消保官申訴,或向直轄市或縣 (市) 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涉及跨國消費之糾紛,消費者可填寫申訴書逕送消費者保護機關(單位),或者進行線上申訴(http://www.cpc.ey.gov.tw),相關機關(單位)收到申訴案件後,將函轉外交部轉請我駐外單位協助處理。另外,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已蒐集各國(地區)消費者保護機構之申訴管道,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lp.asp?ctNode=753&CtUnit=14&BaseDSD=13&mp=1)瀏覽「各國暨各地區旅遊及消費者保護資訊」,查詢該國之「消費者保護機構」,並自行檢具申訴資料或透過經紀業之協助,向國外企業經營者所在地之國家進行申訴,或另依該不動產當地之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經紀業從事國外不動產之仲介業務,應充分調查及了解當地不動產之特性、相關法令,俾提供國內消費者周延完整的資訊,作為消費者交易決定之參考,並應遵守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其重要業務責任如下:
一、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之2及第26條規定,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且其廣告應與事實相符,交易過程之重要文件,應由經紀人簽章,並製作不動產說明書向購屋者解說,及應提供買受人關於該不動產必要之資訊(例如:當地實際交易價格、取得不動產產權性質、持有期間之稅費負擔、轉售稅賦或限制條件等),倘有可歸責於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之事由,致交易當事人受損害者,由該經紀業負賠償責任或與經紀人員負連帶賠償責任;並得由主管機關視業者違規情形,依第29條規定予以裁罰。
二、又依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及第22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並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倘經紀業提供之服務有損害消費者財產之虞者,主管機關應依第33條規定對業者進行調查,經調查結果確有損害之虞,應依第36條規定命其限期改善,必要時得命其停止該仲介服務之提供。經紀業違反該命令者,由主管機關依第58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三、依公平交易法第25條、第30條及第42條規定,事業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違反者,得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若違反該法之規定,致侵害他人權益者,事業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是以,經紀業仲介國外不動產過程,如涉有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自得視具體個案情形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依上開規定查處。
房地產市場向下,法拍屋陸續增加,準備好進場了嗎?
發表於 2015-09-05 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整理報導
你家也是「賠錢第一排」嗎?專家分析,向來受到民眾喜愛的軌道、商圈概念宅,因價格漲得太高、人潮過於洶湧,導致環境太吵雜,民眾入住後就會發現「不好住」、「利多變嫌惡設施」,想要脫手十分不容易。
重大建設向來是房價燙金保證,不過專家認為這些地段都是「賠錢第一排」。(好房網資料中心)
建設題材向來是房市票房保證,無論是「到站就到家」的捷運宅,或是擁有「無敵棟距」的學區宅,都是許多民眾喜愛的保值標的,不過房屋專家SWAY認為這些「黃金第一排」其實風險大,民眾購屋還是退而求其次,選擇第二排、第三排,才不會「買完捶心肝」。
台中市安和自辦重劃費時8到10年,4年前已完工開始配地,被看好是下個豪宅區,但近期挖出4800年前人骨,不少建案因搶救史前遺址暫緩,昨又傳出重劃作業無效判決,雖未定讞,建商仍大嘆真是多災多難。
安和自辦重劃占地55公頃,屬於「單元一」,地點在裕元花園酒店周邊,靠近安和路、台灣大道交叉口,目前市值每坪上看45萬元,部分地區地價更高,該區域透天別墅入門價4500萬元起跳,大樓新成屋每坪開價最少30萬元。
台中市安和自辦重劃區已完成4年,但5名地主不滿重劃過程有瑕疵提起訴訟,台中高分院昨認為,台中市府未實質審查,二審判決重劃作業無效,全案未定讞。
這項判決衝擊近900名地主權益,事關面積超過55公頃、市值數百億元的土地分配;二審無效判決猶如震撼彈,嚇壞地主與建商及台中市地政局承辦官員。
市場近期動盪激烈,傳出不少民眾打算賣屋變現,以補足其他市場的缺口,其實多家銀行都有推出理財型房貸,利率最低1.98%起,實現民眾對不動產變動產的需求。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布「104年度第1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房價所得比為8.46倍,其中臺北市房價所得比更高達16.16倍。
也就是,若要在台北市購屋需要16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然而,許多人為了擺脫房貸沉重壓力,大多急著繳房貸,讓資金長期卡在房貸上、周轉不靈光,反而成為屋奴。
理專建議,可將房貸已償還的本金,轉化為可再次活用的理財額度,滿足臨時資金需求,還能利用融資、借貸、質押等槓桿,達成資產成長的目標。
2015年09月02日 17:08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
全球各地暖化現象日趨嚴重,有鑑於此,台灣房屋智庫針對來店客舉辦「住宅環境決策」大調查。調查結果,有75.8%的民眾購屋,希望住宅環境的綠化程度高(包括住宅環境外部與內部),有67.4%的民眾,願意以較高預算,購買有公園、樹海或社區綠覆率高的住宅。
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現代人工作忙碌且多待在都市水泥大樓林立的叢林中,有綠樹成蔭或是廣闊的公園環境相對吸引購屋者目光。根據調查發現,有75.8%的民眾購屋時會在意住宅環境的綠化程度高。針對住宅外部環境中,有67.4%的人,會考慮以較高預算,購買有公園、樹海或社區綠覆率高的住宅,其中臨有樹海、近公園、社區庭園綠化造景規劃的住宅都相當吸引購屋者,分別占比78.4%、73.9%、68.1%。因此對於屋主來說,住宅外部綠化環境,對購屋者而言,都相對具有吸引力,未來轉手性也較高。
進一步觀察台灣房屋全台待售物件中,關鍵字有「公園」的物件點閱率,發現五都中以台中市的購屋者最在意購屋時,周邊要有綠化空間,點閱率達29.3%,其次為台北市的購屋者,點閱率達26.9%。張旭嵐分析,台中市草悟道由科博館開始,穿過公益路的藝文廣場,再接續到美術館長達3.6公里的藝術綠帶,結合樹蔭、綠地和戶外不定期推出的藝文活動,加上科博館、勤美誠品與美術館三大休閒空間的機能加持,沿線出現不少高價住宅,中古大樓單價「3」字頭不在少數,與西區均價每坪18.4萬相較之下,草悟道周邊均價每坪22.5萬高出22.3%,具備拉抬力道。而台北市著名的樹海大道-敦化沿線除了豪宅聚落打造出歐風景觀,綠蔭也為敦南商圈留下行人悠閒駐足的商機,沿線大樓均價高達每坪93.5萬。(時報資訊)
歷任農委會高層已有兩位被報導擁有豪華農舍,聲稱作為退休居住。學者呼籲,應清楚定義農用;農委會認為,未來政策遲早要討論農用是否要有產銷之實。
農業委員會主委陳保基今年一直堅持要推動「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全案進入公告前置作業期,公告後,買賣農舍必須是農民或有務農之實。
媒體報導,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4年前由妻子買了農舍與農地,建了豪華農舍。沙志一說,願意配合地方政府稽查改正。更久之前,則是前農委會主委蘇嘉全也被做了類似報導,後來他將農舍捐出。
多位學者支持陳保基推動農地改革,防止買農地送農舍、買農舍送農地的惡況持續發展下去。不過,學界也質疑,政策改革沒有真正朝農地「農用」之實推進,就是農用要有農業產銷之實才算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