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2015-08-19 13:12:18 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即時報導

建案廣告不實,公平會開罰。桃竹建案廣告將建物一樓開放式停車空間登載為封閉式室內空間、以及將傢俱配置示意圖陽台部分面積標示為室內空間使用,因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今公平會委員會通過對建商以及代銷處以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通過,野村建設股及成鼎國際開發銷售新竹市新建案「常在」,在廣告將建物一樓開放式停車空間登載為封閉式室內空間,中庭登載違建涼亭等設施,公平會各處20萬元罰鍰。

坤成建設及總穎廣告銷售桃園市新建案「大溪皇品」時,於「A7傢俱配置示意圖」將陽台部分面積標示為室內空間使用,同樣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也處坤成公司15萬元、總穎公司10萬元罰鍰。

公平會指出,廣告所描述建物用途是影響消費者承購與否的重要因素,一般消費者會認定廣告內容為購屋後的現況,但難以辨別廣告所載明的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有遭罰鍰、停止使用或強制拆除的風險,因而通過其廣告不實決定開罰。

arrow
arrow

    T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