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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之程序從執行的開始一直到執行的終結,其間可能遇到種種情況
例如執行的調查,執行的登記,執行程序什麼情況下可聲請延緩?
什麼情況下可停止執行?又什麼情況可撤銷執行?強制執行法對此設有大部分的規定。
又執行之開始,是由債權人以書狀向執行法院提出而發動,但程序開始後,法院就應依法定程序職權進行至終結為止。
其中金錢債權之執行和非金錢債權之執行固然有不同執行方法;即使同為金錢債權之執行,對於動產之執行和對於不動產之執行也不盡相同。
這次我們特別請到各大房仲公司的顧問級講師,陳進義老師,用生活化的例子為大家解釋強制執行法及不動產法拍
時間:4/12(二) 19:00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7樓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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