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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09-26 好房網News記者陳佑婷/整理報導

 

房地合一稅即將在2016年1月1日起正式上路,為了避免新稅制錯殺非投機者,財政部提出「排除條款」,包括「非自願性買賣」、「合建分售」、「繼承、遺贈取得房屋」等3種。若民眾對稅賦條件有疑問,可以申請稅賦的「健診服務」,以釐清自己到底該繳多少稅。

 

房地合一稅的「排除條款」,有3種人將排除被視為投機買屋者。(好房網News資料中心)

 

為避免錯殺非投機賣屋民眾,財政部特別提出房地合一稅的防錯殺條款,排除3種人,包括因調職或非自願性離職須賣房,以及建商合建所分得之房產,並在2年內出售者,排除被視為短期投機,可適用20%稅率課稅;另外,因繼承或遺贈取得房屋者,則與原持有者支持有時間合併計算。

 

另外,根據新稅制,持有房產1年內出售需課稅45%、1~2年35%,2~10年則為20%,而自住滿6年即有400萬元免稅額,超過400萬的獲利以差額課10%稅率。

 

雖然為了防錯殺,財政部提出了「排除條款」,但是由於適用範圍小,讓許多非投機炒作,卻需要轉售房產的民眾擔心還是會被課以重稅。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長王玠琛於蘋果日報回應,如果民眾對於稅賦有疑慮,可以申請「不動產買賣稅務健診服務」,就特殊個案提供資訊,分析如何繳稅才能降低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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