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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 | 買方 | 買方準備資料 | 賣方 | 賣方準備資料 |
找屋 | 1‧看屋、簽約前產權調查(房仲服務) 2‧簽要約書 & 付斡旋金(附註"若貸款 無法通過,無條件全額退還買方") |
1.提供尋屋條件 2.斡旋金 |
委託仲介銷售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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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 |
1.簽約當天第二次調閱謄本,再度確 認產權完整(房仲服務)。 2.優先考慮有提供履約保障的交易, 由於屋款為專戶控管,對買賣雙方都 有保障。 3.約定的權利義務要於合約中註明, 才能受到法律保障。 4.確認簽約人是否為所有權本人或是 合法的授權代表人。 5.簽約款為扣掉小訂部分,補足至屋 價的一成。(有履保專戶時,第二天 再匯入履保專戶即可) 6.簽立尾款擔保本票。 |
準備印章、買方身份證(或授權書、 授權人身分證,確定收受訂金者為屋 主本人,或擁有合法代理權)及扣除 訂金外的簽約款、仲介服務費。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近期地價稅單 及房屋稅單(或契稅單)、買賣雙方違約罰 則、稅費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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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通常和簽 約一起完成) |
1.預繳規費(代書費) 2.過戶表格用印完畢,代書代為完成 公證程序。 |
買方須準備第二次付款,通常為屋價 的一成(大約簽完約後的第一~二個禮 拜匯款就行)。 |
過戶表格用印 |
印鑑章、印鑑證明、戶口名簿影本 或戶籍謄本 |
貸款 |
1.放款利率不斷變動,所謂優惠利率 通常只限第一年,如果不具備優惠貸 款身分者,可優先選擇經常往來銀行 ,談判籌碼較大。 2.爭取銀行或政府提供的優惠貸款。 3.如還款能力許可,優先選擇本金平 均償還法,負擔的總利息最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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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稅 |
1.買方繳納契稅與印花稅 2.雙方各自繳清稅費後,買方第三次 付款,通常為屋價的一成,而後開始 過戶手續。 3.完成貸款對保並將撥款帳戶存摺及 取款條交付代書 |
1.賣方繳納土地增值稅。 2.代償後交付代書辦理抵押權塗銷登 記證件 3.向銀行取回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或債 務清償證明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原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銀行借據或借款 本票、火險單正本等。 |
印鑑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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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 | 過戶前第三次調閱土地建物謄本,避 免賣方於簽約後又做設定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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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 |
1.如無貸款,通常保留屋價一成作為 尾款。 2.點交項目除原先約定贈品外,確認 賣方是否已繳清房屋稅、地價稅、水 電費、瓦斯費、管理費等。 3.如有瑕疵,必須於交屋半年內提出 「主張回復」,超過半年即失去此權 利。 4.交屋前產權調查(房仲服務) 5.確認屋況、核對承諾贈送的家俱、 裝潢等 6.取回權狀、鑰匙、擔保本票 7.分算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 斯、管理費等(以交屋日為準,按天 數比例分攤) 8. 支付代書費、代書交還公契正本、 稅單相關證件 9.辦理自用住宅 |
1.交屋前戶籍遷出 2.支付代書費、代書交還公契影本、稅單 相關證件 3.將房屋順利交給買方後,您便可完全取 得房屋出售的價款,接下來便要好好運用 這筆資金。 |
印章、鑰匙、水、電、瓦斯、管理費單據 、仲介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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