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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3 13:12:03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趙姓男子買下淡水一戶公寓,14個月後房間天花板卻塌垮,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超標,趙要求林姓原屋主和喬鑫不動產返還520萬價金與10萬仲介費。林辯「淡水的房子吹海風」易受蝕,否認賣海砂屋,但士林地院認為買賣契約明定若為海砂屋就無條件解約,判林和喬鑫賠款。
趙姓買家前年6月經喬鑫不動產介紹,買下淡水新民街一戶公寓,再將房子租人;但去年8月內側房間天花板卻無故塌陷,他認為房子有瑕疵,還害他損失租金收益,要求與林解約。趙也認為房仲違反據實以報和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應返還受領的居間報酬。
士院委託土木技師公會鑑定,發現混凝土氯離子不僅超標,房子還喪失「人居」功能。林主張屋齡已34年,淡水的房子易受海風侵蝕,取樣鑑定若是採海風吹襲的那面牆,會影響結果;趙買屋前曾看過屋況,他沒有任何隱瞞。
法官檢視雙方買賣契約,其中議定「輻射屋、海砂屋或達危樓標準」將無條件解除契約,判買賣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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