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市府為強化都更效能,今年初宣布將解除建商申請代拆門檻,不再受限「不同意戶佔總戶數10%以下、或5戶以下」限制,意即建商申請到拆除執照後,即可申請代拆;修訂後的補充規定已經公告,將於14日生效上路。
都更處表示,雖然解除戶數限制,但未來建商申請代拆時,將先進行協調會,若最終協調未果,將根據去年公布的「台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組成專案小組審查評估,北市府才決定是否駁回申請、或何時代拆。
依據台北市民國98年修訂頒布的「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更新單元範圍內代拆戶占總戶數10%以下,且戶數5戶以下,實施者才能向北市府代為拆除。
今年初,副市長林欽榮宣布,中央「都市更新條例」並沒有戶數限制,這是北市府自我限縮,可謂「文林苑的恐慌症」,並強調「既然限制5戶,難道6戶就不能拆?」因此決定要解除戶數限制。
根據「都市更新條例」,只要都更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建商就可申請建照、拆照;而事業計畫的門檻為2/3所有權人、3/4樓地板面積同意;換言之,修訂後的補充規定正式上路後,未來台北市只要有2/3戶數同意都更,建商就能申請代拆。
對此,前副市長、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指出,代拆最大問題不在於戶數,而是拆除背後的正當性,現在北市府解除限制,希望快速達到都更目的,審慎溝通最重要,不是達到門檻就代拆不同意戶。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則認為,北市府只是基於母法「都市更新條例」,在可被授權的範圍內做調整,現在解除門檻,其實沒有太大意思,對推不動的都更案影響有限,因為大家關注所有權人的權益,如今放寬也無法取得民眾的信任信賴。
彭揚凱也說,立法院下會期將針對「都市更新條例」進行修法,依據內政部草案版本,最關鍵是加入行政救濟程序,讓所有權人可以提出行政訴訟,在法院結果未出爐前,政府無法進行代拆;他也強調「這是內政部版本,不確定進入立法院後是否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