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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3 03:17:25 聯合報 記者邱奕寧/台北報導
北市屋齡逾30年的老舊房屋超過50萬戶,因普遍沒有電梯,長者形同困守公寓,儘管北市府推動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但因申辦費時,推行5年成效僅1件完工、2件施工中。為此,都更處推出改良版的簡易補助計畫,將原本10個月的法定程序,縮短至2個月,每案補助最高300萬元。
內政部早在5年前修法放寬5層樓以下老舊建物,增設電梯不受空地比及鄰房間距限制,不過因公寓全體住戶同意書難取得,再加上老舊公寓多半沒預留空間設置電梯,都更審查程序又冗長,重重障礙,讓北市自2010年推動以來,僅一件完工。
為了增加誘因,更新處推出新版的「台北市協助老舊建築物更新增設電梯補助作業規範」,未來6樓以下的公寓申請電梯補助時,只要該建物所有權人百分之百同意,並領取電梯建築許可,就可以提出補助申請。未來加裝電梯無須配合老屋拉皮,也不用依照都更條例,繁複的事業計畫書改為簡易申請書。
過去核准施作後,才由住戶整合意見,期間耗時且易翻盤,未來改由民眾整合意見後再提申請,原先10個月的法定程序可望縮短至2個月施行。但若住戶同時申請增設電梯與老屋拉皮,還是要依照都更條例程序申請。詳情可電洽更新處2321-5696轉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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