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4 22:58聯合報 記者孫中英╱即時報導
金管會在2012年11月,一口氣將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最低收益率「調高3碼」,自2.125%提高到2.875%;這道門檻,如同中央銀行對「特定地區」祭出的房市管制措施一樣,功效精準到位,把過去3年台北市商辦大樓標售市場一舉打趴。最近要不是行政院思索如何刺激景氣,金管會其實並沒有考慮要放寬。
由於早年曾有壽險業藉投資不動產「養地」,後來「保險法」修正,規定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須「有收益」,希望藉此防堵保險業者買地後不利用、卻養地賺投機錢的歪風。由於保險業是拿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保險法」做此規定,市場也接受。
但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到底「須要有多少收益」,則由金管會的「行政裁量權」決定。保險局在2011年訂出的標準是1.875%,由於低於當時台北市商辦大樓租金報酬率標準,業者並無太多意見;但2012年底,金管會認為房市已過熱,一舉拉高這道收益率門檻,並追加「金八條」和長達9個月的不動產禁買令。
此後,2.875%就如同魔咒一般,牢牢限制壽險業投資不動產,尤其雙北市精華區,壽險業再無出手可能;因為若要符合這道報酬率門檻,壽險業出價不能過高。新光人壽今年10月在台北市信義區連賣2棟商辦大樓,都乏人問津,主因就是壽險業無法出價到「標售底價」,因為出價一高,就不符合門檻要求,
但金管會畫的這條線,始終有爭議;因為若要打壓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應該以全台灣房市投報率為標準、至少「六都」要一樣,但2.875%這道門檻,「擺明就是針對雙北市不動產」,並在過去3年一舉將雙北商辦大樓標售市場打入冷宮,但保險業投資中、南部房產,受到干擾並不大。
就連金管會自己也承認,全球除台灣之外 ,應沒有國家的金融主管機關,會要求保險業投資不動產「要有收益」,以及報酬率須達到多少。尤其金管會訂定這道收益率的標準「幾無市場原則可循,更扼殺保險業投資專業判斷」。但也沒有多少首長敢擔下「放寬」保險業投資房市風險,若不是行政院逼金管會交刺激景氣功課,金管會在今年底前,本來根本沒考慮要放寬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