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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5日 15:26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

上週內政部宣布修改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後,消費者買賣房屋將有更大的保障,然而大多數報導皆聚焦在「成屋需標示凶宅」及「預售屋禁止標示漲幅」這兩件事上。根據信義房屋於9月29日-9月30日調查顯示,即使近日相關消息炒得沸沸揚揚,然而仍有高達90%的民眾不知道買屋可索取不動產說明書,88%的民眾不知道「不動產說明書」與「標的說明書」並不相同,76%的民眾就算拿到「不動產說明書」也不知道該看哪些重點。

 

顯見即便法令已做出明文規定,然仍有賴消費者主動索取,以及仔細閱讀不動產說明書,才能保障自身權益。製作一本完整的「不動產說明書」除耗費多時外,亦需要專業公正記載。信義房屋委託第三方公正機構出具不動產說明書,然而在多數人不知可索取的情形之下,消費者購屋後發生糾紛,往往只能用訴訟手段解決,不僅浪費時間,在精神上和金錢上也是一種耗損。

拿到不動產說明書,許多消費者不知該從何看起?信義房屋特別提醒消費者注意修正的內容,除了凶宅之外,還要看二個部份「看環境」以及「看停車位」。所謂的「看環境」,新版說明書要求房仲業者應針對銷售中的不動產,調查其周邊半徑300公尺範圍內的重要環境設施,所謂的「重要環境設施」並非僅限於嫌惡設施,舉凡巿場、超巿、學校、警察局、醫院、寺廟等重要設施,均應標示說明,讓消費者在購屋時,有足夠資訊做出最適合己身需求的選擇。

「看停車位」則要留意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中,是否詳細記載車位類型、性質、形式、大小、載重等資訊,鄭啟新表示,業者雖可協助測量停車位尺寸,但是停車位的所在位置及條件設計,也是車輛可否順利停放的關鍵。他建議消費者購屋時可駕車實地試停,以避免購買車位後,遭遇難以停放的問題。(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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