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21日 16:37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推出新政,自今年9月1日起取得使用執照之建物,於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及往後買賣、交換、贈與、信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得檢附建築師所開立3個月內有效之證明,此舉應是從源頭做違建控管;而舊有違建的部分,則仰賴北市建管處主動稽查及民眾舉發,依據北市建管處統計資料,今年7月份拆除執行率高達96.78%,8月份查報案件較多,執行率下降至85.14%。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分析,北市府積極處理違建,無論在杜絕新違建產生,或是逐步拆除舊有違建上,皆展現出企圖心並有其施政之道,目前新政針對新成屋違建,影響最大者應為兩年前開賣至今的預售屋,不過市場上普遍有預感,未來對中古屋舊有違建部分會逐步嚴格管制,加上房市狀況不佳,現況已發酵,例如有頂樓加蓋的物件出現大幅降價,甚至買頂樓送頂加的情形,預期將來違建加蓋加分作用有限。

至於何謂違建呢?依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之違建,違反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郎美囡指出,最常見的違建類型如挑高夾層、陽台外推、頂樓加蓋、露台、防火巷及法定空建搭蓋建物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搭建,即為違建。

大家房屋台北市區經理錢思明表示,舊有違建有較大機率被稽查到或被舉發者,應該是從外觀上可明顯看出之違建,尤其占用到公共空間,或對公共安全有危害之虞者,這類型物件因之後被要求拆除違建機會高,現階段購屋人在考量上會多些疑慮。

過去未依法申請建築許可之增建、改建,因可以增加房屋的使用空間,在房屋銷售上,有支撐價格的作用,時至今日柯市長態度堅決,5月在里長座談會上甚至有「違建是國家恥辱」一說,決心整治違建,建管處各月違建拆除執行率大多有7成以上,未來違建部分對物件銷售恐有反轉效果,郎美囡建議,購買房屋前應詢問清楚屋況,了解有無違建情形,不然開開心心買了房子,卻收到違建拆除通知,得不償失。(時報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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