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15-10-01 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報導
新版《不動產說明書》上路了!看起來買房子的保障增加,因為納入了之前民眾買房可能遇到的10大關鍵糾紛,讓買方更有保障多了,但新制度也不是那麼完美,因為遇到「有心規避」的屋主,恐怕還是有可能買到淹水宅、海沙屋、幅射屋及兇宅,如果是屋主自售不透過仲介,這些規定也都白規定了。
預售屋市場競爭激烈,業者促銷花招百出。(業者提供)
其中像是規定凶宅只有第一手需告知;註明淹水區只限於預售屋這兩大項,還被政大教授張金鶚表示,規定「不合理」、「荒唐」,因為新的不動產說明書,簡單的說只能約束現在的賣家和房仲,等同於房仲的法律責任變重,但是兇宅屋主,有心找人頭洗白或者二度轉賣的話,新版說明書不需告知,民眾恐怕只能自己去詢問管區了。
至於另外一個規定,屋子有沒有淹過水,按新版說明書上的規定,「只有」預售屋必須登記,5年內是否淹過水的中古屋不用提,這下子一旦想查個究竟,恐怕只能從縣市府網站查查是否有淹水補助紀錄。
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就曾說過,其實房仲業本身推的不動產說明書,詳細度早就不輸這個政府新版,但房仲從業人員又沒有調查權,屋主一旦不承認,負責製作說明書的房屋仲介如何查證?更別說還得在不動產說明書註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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